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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: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已变更-「跨境物流」

跨境资讯,近日,海关总署发布了2022年第61号公告(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),旨在加强海关税收征管,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。

 

跨境电商出海,海关总署: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已变更

 

海关制发税款缴纳通知并通过“单一窗口”和“互联网+海关”平台推送至纳税义务人。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依法缴纳税款;采用汇总征税模式的,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或次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依法缴纳税款。

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税款的,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纳税义务人自行打印的版式化《海关专用缴款书》,其“填发日期”为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。

公告印发之日起施行。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与最新公告不一致的,以最新公告为准。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7号同时废止。

跨境资讯,跨境电商在准备出海时需留意相关政策,并做好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的准备,以便更好的出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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